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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省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考核结果的通知 (第一季度)
发布时间:2018-05-30 12:00:00 点击率:1400 通讯员 :
关于公布我省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考核结果的通知 (第一季度)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5-29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中心依据2018年第一季度省药械采购平台上的药品采购订单(不包括医疗机构已撤单的数据),对各配送企业(含自行配送的生产企业)配送情况进行统计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各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公告》等要求,积极组织货源,保障药品安全及时供应。按规定,考核不合格企业若在第二季度仍不合格,将中止配送关系。对无采购订单的企业,请于6月15日前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如逾期未作说明或无正当理由的,将中止配送关系。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9日